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敞开窗口“公示”于众

西城公安分局为百姓着想动真格
1998-08-06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记者刘晓玲报道:北京西城公安分局于8月1日正式推出窗口单位“公示”办公制度。

该分局局长于泓源说:公示制度,即公开明示制度。公安机关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向百姓,对于办理户口等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,有的群众对办事程序不太理解,对收取费用产生质疑,有的对办事效率提出意见,将办事程序公开明示,不仅可以提高办事效率,同时还能消除很多误解。

公示制度内容主要是:

在户籍派出所:户籍管理公示,出入境人员管理公示,机动车(牌照)被盗、丢失报案及开具证明公示。

在联合办公大厅:对外服务公示。即办理户籍登记手续需要提交的证件及时限,户籍业务行政性收费的规定,办理建筑、防火审批提交的证件及时限,办理刻公章手续需提交的证件及时效等全部公示。

此外,该分局还制定了“违示责任追究公示”,其中明确提出:“对出现符合法定条件、证件齐全有效,应予办理而未办理的事宜;未在公示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的事宜;接待群众态度生硬、语言冷漠,故意刁难、推脱;与群众发生纠纷、造成不良后果的,按规定追究违示责任。同时规定处罚方式:对违示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,扣发奖金、通报批评、警诫、限改等行政处理。情节严重的,依照《人民警察法》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,对违示责任者的处罚情况将及时反馈给举报人。

有关人士称,西城公安分局推行的“公示”制度,体现了公开与监督的原则,民警的服务质量将有更大提高。百姓则说,公安部门将办事程序公开明示,一些合理的做法会得到我们的理解并配合,如果有民警违反规定,我们也有地方说理。而且,有这样的监督机制,民警会受到约束,违章违法的机会便减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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